前面文咱们说到,这个嘎咕族少女为了救金蝉把嫁妆都给搭进去了。
后来呢,俩人决定在金蝉取经回来的时候一起去皇觉寺好给这个金蝉做还俗仪式,然后俩人再成亲。
可是呢,这个想法倒是挺好的,但是总有一些个坏人出来捣个蛋什么的。
这不前脚金蝉刚走,后脚姑娘就被带走。
一通*问之后,姑娘承认了与金蝉确实有了实情,这乞丐就乐了。
坐实了嘛,机会来了。可是呢,人家姑娘说了,虽然自己和这个金蝉已经好上了,但是就算是死,也不会嫁给乞丐。
毕竟那玩意儿埋了咕汰的,谁乐意啊。
县衙老爷一听这是铁了心的要去赴死啊,他心想,也不能怪人家姑娘,你说但凡是个有模样的男人,估摸着这姑娘她也就从了。
无奈,他只能按照例律,判了这个姑娘死刑,这时候有人就说了,唐朝的时候有这条刑法吗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adexsw.net/chapter/234521/726585.html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