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通过。全体成员不足三分之二以上(5人)同意或平均分<70分。
(1)重新答辩。包括预答辩及之后的所有环节。
(2)获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可作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
(3)重新答辩时间。在初次答辩日期之后,博士生至少半年以上方能申请重新答辩。
说明:统计表决结果时必须包含答辩委员中的弃权者。
从答辩结果处理办法可以看出,6位答辩委员只要有2位不同意或者平均分低于70分,赵山文将不能按时毕业。
8时30分,答辩委员会6位老师到齐,答辩正式开始。曾魁老师第一个进去答辩,赵山文和刘贵朋在隔壁教室等候。
在一个多小时的等候中,赵山文自信中略带紧张。
自信,是因为自己已经发表了7篇论文,在此基础上合成的博士毕业论文应该不会差,通过应该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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