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江氏再不愿分家,在凌二强烈的要求下,也只能分家。
江氏用凌二不孝的罪名扣留凌二所得的土地,还是村长看不过眼,和几位叔公商量,强制江氏将属于凌二的地分给凌二,但是由于凌二提出的分家,最后只分得了四亩水田和六亩旱地。
凌泽分得十四亩水田、十一亩荒地。江氏和凌大志一起生活,所以凌大志的地就多两成,江氏手中留有五亩地傍身。
在分家之后,凌泽不会做农活,妻子也是从小惯养长大的,对这些半懂不懂,没有了劳动力来源,生活质量一落千丈。江氏气不过,认为凌二耽误凌泽的前程,嚷嚷着要和凌二这个不孝子断绝关系,让凌泽写了一个断亲书,让村长决断了。村长和村长夫郎好言相劝,江氏也没改变决心。行人路过凌家大房时也经常能听到江氏咒骂凌二的声音。
来人想,怎么都是从江氏的肚子出来的,怎么江氏对他们如此区别对待呢?
凌大志与凌泽认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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