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井田制,适得其反
在古代,社会是以农业为主,百姓是以农为生,土地是最主要的生在资本。土地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问题,但当时贵族兼并土地问题突出。
于是王莽想到周时,实行井田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土地都是属于周天子的,土地属国有制。孟子认为的井田制是:当时乡是基层组织,一个乡有一块一平方里的田地。按井字将土地划分为九,共九百亩,中间一块是公田,周围八块是私田,分给八家耕种。
这种井田制,将人民束缚在土地上,而土地每户都是一百亩,不能增减,没有贫富,是一种“均田制”和平均主义体现。但随着春秋战国时代到来,贵族或诸侯开辟土地、扩大地盘、争城夺地成为了战争的重要目的。秦国在商鞅变法电,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买卖(土地私有制)、鼓励耕战,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这样一来,贵族开始大量购买土地,兼并贫穷人家的土地,使土地大多在贵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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