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公元前206年至公元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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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汉承秦制【1 / 1】

至于高祖,光有四海,叔孙通颇有所增益减损,大抵皆袭秦故。自天子称号下至佐僚及宫室官名,少所变改。

——《史记·礼书》

刘邦虽然出身底层,但毕竟曾经担任过秦朝的基层小吏,再加上看过了萧何保存下来的一系列书籍档案,使他对于秦朝的一系列政策有了系统的了解。

虽然秦朝已经灭亡,但刘邦却看出了秦朝各项制度的先进*,在汲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对部分制度有所修正之外,对于秦朝的大部分制度,刘邦都全盘予以了沿用。

在官僚制度方面,刘邦基本沿用了秦朝的官僚体系,仍然体现出了一定的专制和集权特点,由皇帝总揽一切行政、立法、司法、军事和财政大权。

同时,为了保证国家机*的正常运转,中央朝廷沿用秦朝的“三公九卿制”,设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以萧何充任;设御史大夫为副相,辅佐丞相处理国政,并兼掌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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